Friday, June 1, 2007

男子網上聲稱想炸迪迪尼罪成

痴線... 大家講野要小心 d 啦... 香港邊到叫迪迪尼??
如果是控告浪費警力,第一個應該控告班傳媒,無事生非!

(星島)
06月 01日 星期五 02:45PM
一名男子在網上留言,聲稱想查詢製造炸彈方法,想炸迪迪尼和美國 駐港總領事館,被控浪費警力罪名成立,押後判刑。裁判官表示,被告罪行非常嚴重,不排除判即時監禁。被告獲保釋外出,控情指,被告在去年八月,用朋友的電腦署名真主教恐怖份子,在一個討論區聲稱想炸迪迪尼和美國駐港總領事館,被警方拘捕。拘方表示,被告的行為浪費大量警力,警方需要兩度到迪士尼 搜查,每次派三名警員,用了近兩個半小時,十名罪案技術組的警員到被告及他朋友家中,檢走兩部電腦,加上化驗時間,又用了近一百六十小時,連同其他調查工作,總共用了二百一十三小時,成本達至三萬二千多元。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,被告只有二十二歲,而且事件已令父母非常擔心,加上案件的性質並非屬於最嚴重,所以要求法官判處罰款。但裁判官表示,事件非常嚴重,在911事件 後,爆炸、美國總領事館和恐怖份子都很敏感,法庭要在言論自由和公眾安全之間作出平衡,不排除判被告即時入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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